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ღღ✿★◈,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ღღ✿★◈,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ღღ✿★◈,制定本办法ღღ✿★◈。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ღღ✿★◈、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ღღ✿★◈,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ღღ✿★◈,切实履行职责ღღ✿★◈,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ღღ✿★◈。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ღღ✿★◈、行政法规ღღ✿★◈、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ღღ✿★◈,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ღღ✿★◈、工作流程和要求ღღ✿★◈、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ღღ✿★◈、泄漏日本1卡2卡3卡ღღ✿★◈、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ღღ✿★◈。内容包括ღღ✿★◈: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ღღ✿★◈、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ღღ✿★◈;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ღღ✿★◈、登记的规定ღღ✿★◈;
(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ღღ✿★◈、泄漏ღღ✿★◈、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ღღ✿★◈;
(二)负责指导博九客服ღღ✿★◈,ღღ✿★◈、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ღღ✿★◈、运送ღღ✿★◈、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ღღ✿★◈;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ღღ✿★◈、泄漏ღღ✿★◈、扩散和意外事故时ღღ✿★◈,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ღღ✿★◈,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ღ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ღღ✿★◈。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ღღ✿★◈,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ღ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ღღ✿★◈。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ღღ✿★◈,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ღღ✿★◈,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ღღ✿★◈,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ღღ✿★◈,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ღ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ღღ✿★◈,应当在12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ღღ✿★◈。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ღღ✿★◈,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ღღ✿★◈,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ღღ✿★◈,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ღღ✿★◈,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ღ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ღღ✿★◈,应当在6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ღღ✿★◈。
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ღღ✿★◈,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ღღ✿★◈,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ღღ✿★◈,并采取相应措施ღღ✿★◈。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ღღ✿★◈、运送ღღ✿★◈、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ღღ✿★◈、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ღღ✿★◈,制订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ღღ✿★◈。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ღღ✿★◈,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ღღ✿★◈、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ღღ✿★◈;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ღღ✿★◈,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ღღ✿★◈,确保无破损ღღ✿★◈、渗漏和其他缺陷ღღ✿★◈;
(三)感染性废物ღღ✿★◈、病理性废物ღღ✿★◈、损伤性废物ღღ✿★◈、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ღღ✿★◈。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ღღ✿★◈,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ღღ✿★◈;
(四)废弃的麻醉ღღ✿★◈、精神ღღ✿★◈、放射性ღღ✿★◈、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ღღ✿★◈,依照有关法律ღღ✿★◈、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ღღ✿★◈、标准执行ღღ✿★◈;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ღღ✿★◈、标本和菌种ღღ✿★◈、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ღღ✿★◈,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ღღ✿★◈,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ღღ✿★◈;
(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ღ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ღღ✿★◈,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ღღ✿★◈;
第十三条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ღღ✿★◈,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ღღ✿★◈,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ღღ✿★◈、严密9博体育官方网站ღღ✿★◈,ღღ✿★◈。
第十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ღღ✿★◈,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ღღ✿★◈。
第十五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ღღ✿★◈、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ღღ✿★◈,在每个包装物ღღ✿★◈、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ღღ✿★◈,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ღღ✿★◈:医疗废物产生单位ღღ✿★◈、产生日期ღღ✿★◈、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ღღ✿★◈。
第十六条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9博ღღ✿★◈,ღღ✿★◈。
第十七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ღღ✿★◈,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9博体育(中国)官方网站ღღ✿★◈、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ღღ✿★◈,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日本1卡2卡3卡ღღ✿★◈。
第十八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ღღ✿★◈,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ღღ✿★◈、泄漏和扩散ღღ✿★◈,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ღღ✿★◈。
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ღღ✿★◈、设备ღღ✿★◈,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ღღ✿★◈;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ღღ✿★◈。
(一)远离医疗区ღღ✿★◈、食品加工区ღღ✿★◈、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ღღ✿★◈,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ღღ✿★◈、车辆的出入ღღ✿★◈;
第二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ღღ✿★◈,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ღღ✿★◈。
第二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ღღ✿★◈,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ღღ✿★◈、种类ღღ✿★◈、重量或者数量ღღ✿★◈、交接时间ღღ✿★◈、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ღღ✿★◈。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ღღ✿★◈。
第二十七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9博体育官网博九登录ღღ✿★◈,ღღ✿★◈,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9博体育官网ღღ✿★◈,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ღღ✿★◈。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ღღ✿★◈,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ღღ✿★◈:
第二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ღღ✿★◈、泄漏ღღ✿★◈、扩散和意外事故时ღღ✿★◈,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ღღ✿★◈: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ღღ✿★◈,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ღღ✿★◈、医务人员ღღ✿★◈、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ღღ✿★◈;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ღღ✿★◈,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日本1卡2卡3卡ღღ✿★◈、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ღღ✿★◈,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ღღ✿★◈,以防扩大污染ღღ✿★◈;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ღღ✿★◈,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9博体育app下载ღღ✿★◈,ღღ✿★◈,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ღღ✿★◈;
处理工作结束后ღღ✿★◈,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ღღ✿★◈,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ღღ✿★◈。
第二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ღ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ღღ✿★◈。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ღღ✿★◈、运送ღღ✿★◈、暂时贮存ღღ✿★◈、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ღღ✿★◈,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ღღ✿★◈、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ღღ✿★◈。
(一)掌握国家相关法律ღღ✿★◈、法规ღღ✿★◈、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ღღ✿★◈,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ღ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ღღ✿★◈;
(四)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ღღ✿★◈、运送ღღ✿★◈、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ღღ✿★◈、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ღღ✿★◈;
第三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ღღ✿★◈,采取适宜ღღ✿★◈、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ღღ✿★◈,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ღღ✿★◈、运送ღღ✿★◈、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ღ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ღღ✿★◈,必要时ღღ✿★◈,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ღღ✿★◈,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ღღ✿★◈。
第三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ღღ✿★◈、擦伤等伤害时ღღ✿★◈,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ღღ✿★◈,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ღღ✿★◈。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日本1卡2卡3卡ღღ✿★◈,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9博体育官网ღღ✿★◈。
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或者抽查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存在隐患时9博体育官网ღღ✿★◈,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ღღ✿★◈。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ღღ✿★◈。
第三十七条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ღღ✿★◈,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ღღ✿★◈,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ღღ✿★◈。
第三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ღღ✿★◈、监测ღღ✿★◈、调查取证等工作ღღ✿★◈,应当予以配合9博体育官网ღღ✿★◈,不得拒绝和阻碍ღღ✿★◈,不得提供虚假材料ღღ✿★◈。
第三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ღ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ღღ✿★◈、给予警告ღღ✿★◈;逾期不改正的ღღ✿★◈,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ღღ✿★◈:
(四)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ღღ✿★◈、运送ღღ✿★◈、暂时贮存ღღ✿★◈、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ღღ✿★◈;
(六)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ღღ✿★◈,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ღღ✿★◈、评价ღღ✿★◈,或者未将检测ღღ✿★◈、评价效果存档ღღ✿★◈、报告的ღღ✿★◈。
第四十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ღ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日本1卡2卡3卡ღღ✿★◈、给予警告ღღ✿★◈,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ღღ✿★◈;逾期不改正的ღღ✿★◈,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ღღ✿★◈:
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ღ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ღღ✿★◈,给予警告ღღ✿★◈,并处5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ღღ✿★◈;逾期不改正的ღღ✿★◈,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ღღ✿★◈;造成传染病传播的ღღ✿★◈,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ღღ✿★◈;构成犯罪的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ღ✿★◈:
(一)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ღღ✿★◈、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ღღ✿★◈;
(三)未按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污水ღღ✿★◈、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ღღ✿★◈,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ღღ✿★◈,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ღღ✿★◈;
第四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ღღ✿★◈、泄漏ღღ✿★◈、扩散时ღღ✿★◈,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ღღ✿★◈,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ღ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ღღ✿★◈,给予警告ღღ✿★◈,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ღღ✿★◈;造成传染病传播的ღღ✿★◈,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ღღ✿★◈;构成犯罪的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ღ✿★◈。
第四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ღღ✿★◈,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ღღ✿★◈,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日本1卡2卡3卡ღღ✿★◈,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ღღ✿★◈、监测ღღ✿★◈、调查取证的ღ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ღღ✿★◈,给予警告ღღ✿★◈;拒不改正的ღღ✿★◈,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ღღ✿★◈;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ღ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ღღ✿★◈,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ღღ✿★◈;构成犯罪的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ღ✿★◈。
第四十五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ღღ✿★◈,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ღ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ღღ✿★◈,给予警告ღღ✿★◈;逾期不改的ღღ✿★◈,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ღღ✿★◈;造成传染病传播的ღღ✿★◈,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ღღ✿★◈;构成犯罪的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ღ✿★◈。
第四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ღღ✿★◈,导致传染病传播ღღ✿★◈,给他人造成损害的ღღ✿★◈,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ღღ✿★◈。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所称医疗卫生机构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ღღ✿★◈、采供血机构ღღ✿★◈。